出入境包裝箱頻繁退回的原因
一,企業不知道有關國際標準。
木托盤是主要貨物包裝、包裝、包裝、包裝和支撐材料,在世界范圍內廣泛使用有害生物,對國際貿易帶來不便,致力于國際植物保護機構(IPC)在2002年國際貿易中包含木質包裝和國際貿易貨物的木質包裝及國際貿易貨物的木質和國際貿易貨物。要按照木材包裝標準規定,出口前必須按國際標準進行熱處理、熏制處理,再加IPC標志。
第二,出口企業對木制包裝概念不含糊
國際貿易中,對貴州木質包裝箱管理規范中的木制包裝概念明確規定,包裝,包裝,包裝,包裝,包裝,墊,墊,墊,木板箱,木箱,木箱,木箱,木箱,木箱,木箱,木箱,木箱,木箱,木箱,木軸,木軸,木軸,木樁,枕頭,枕等。個別企業個別企業除了木箱和托盤以外,除了不屬于貨物的木質包裝外,不按國際標準進行解除處理,而是根據IPC標識導致國外檢疫不合格。
稅收、個別出口企業無視我國相關檢疫法律法規,缺乏必要的檢疫意識。
我國已于2006年7月1日全面執行有關國際標準,制定了出國貨物木材檢疫處理方法進行解除處理并進行IPC標識是根據企業的自律和聲信。但是一些企業考慮費用或考慮運輸時間,有僥幸心理存在于進口國區內混淆。
檢疫部門提醒有關企業,要和我們簽訂國際出口貨物包裝相關規定和最新進展、國際貿易合同時,明確提交木制包裝包裝包裝檢查和處理要求,承諾相應的違約條款。要注意的是相關企業也就是說,要自律自律,避免細小的情況,造成不必要的貿易糾紛和經濟損失。